为便利居住外岛的旅佛中国公民办理领事证件,中国驻佛得角使馆将派领事官员赴圣文森特岛现场办公,受理中国护照、旅行证、公证等领事证件申请,开展预防性领保宣传并提供领事业务咨询。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
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二、地点
佛得角华人商会地址:圣文森特岛明德卢市,Rua Machado,袋鼠商店3楼
三、办理证件业务类型所需材料
(一)护照、旅行证业务
1.护照换发
请提前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国籍状况声明书》、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护照照片一张、电子照片(刻盘)一份、现持有护照原件、现持有护照复印件(信息页、加注页)。
2.护照补发
请提前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国籍状况声明书》、《护照遗失、损毁声明书》、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护照照片一张、电子照片(刻盘)一份、遗失或损毁的护照的复印件(信息页、加注页)、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出生公证等)。
3.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
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申请护照换发、补发除以上材料外,还需出示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护照、旅行证)、申请人出生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监护人签署《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声明书》。
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申请护照或旅行证颁发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护照照片一张、电子照片(刻盘)一份,出示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护照、旅行证)、申请人出生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监护人签署《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声明书》,提交监护人在申请人出生时佛得角居留状态,以及佛得角移民局出具的无佛得角国籍证明。
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申请旅行证换发、补发除需提交颁发材料外,还需提交旅行证原件及信息页复印件(申请补发无需提交原件),申请补发还需提交《护照遗失、损毁声明书》。旅行证换发、补发均无需提交监护人在申请人出生时佛得角居留状态。
(二)公证
根据需办理的公证类别,提前准备相关材料,详情可参考我馆网站办证须知或拨打领事咨询电话+238 2623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