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办签证情形
2025-12-08 02:36
一、双边协议。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签署或达成的双边协定或协议,部分国家符合特定条件人员来华可免办签证。具体信息请查阅中外互免签证一览表(https://cs.mfa.gov.cn/zggmcg/cgqz/qzxx_660462/202504/t20250414_11594194.shtml)。
二、直接过境。中国所有对外开放口岸对世界各国人员实施2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外国人持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定妥座位的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行的航空器、船舶、列车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且不离开口岸限定区域的,可免办签证;如需离开口岸限定区域,应当向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入境许可。
三、240小时过境免签、区域性免签及其他免签情形,详见国家移民管理局网站(https://www.nia.gov.cn/n741440/n741577/c1731205/content.html)。
四、国别免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佛得角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和佛得角共和国持有效的佛得角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https://cs.mfa.gov.cn/zggmcg/ljmdd/fz_648564/fdj_649310/fwxx/201506/t20150603_9393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