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和所需主要材料
签证 类型 | 适用人员 | 主要材料 |
C | 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 外国航空或船舶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
D | 入境永久居留的人员 | 中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
F | 入境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 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
G | 经中国过境人员 | 赴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联程机票或外国船舶公司的担保函 |
J1 | 外国常驻(超过180日)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
J2 | 入境进行短期(不超过180日)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或有关单位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
L | 入境旅游人员 | 往返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或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
M | 入境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 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务活动文件、经贸交易会请柬等邀请函件 |
Q1 |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人员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二)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
Q2 | 入境短期(不超过180日)探望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 |
R | 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 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接受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有关材料 |
S1 | 入境长期(超过180日)探望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 (一)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二)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
S2 | 入境短期(不超过180日)探望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
X1 | 入境长期(超过180日)学习人员 | (一)中国境内招收院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 |
X2 | 入境短期(不超过180日)学习人员 | 中国境内招收院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
Z | 入境工作人员 | 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等 |
申办紧急人道主义签证,如奔丧、探望危重病亲属,须提交死者或危重病人的身份证件(如中国身份证或外国人护照等),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病危通知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二、申办流程
申办外交、公务、礼遇类签证请向中国驻佛得角大使馆领事部咨询办理。(邮箱: praia@csm.mfa.gov.cn)
申办其他类型签证
(一)在线填写表格。请登陆https://cova.cs.mfa.gov.cn/在线完整、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和《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确认页》,打印申请表及确认页后本人签署姓名及日期。
(二)线下递交申请材料。除以下人员外,其他签证申请人携申请材料到中国驻佛得角大使馆领事窗口递交并留取指纹及进行面相采集。
1、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2、持外交护照或符合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人员
3、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中国驻佛得角使馆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4、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三)申请材料清单
1、填妥并打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
2、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且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和个人资料页复印件;
3、正面免冠、浅色背景的彩色护照近照一张(尺寸 48mmx33mm);
4、佛得角居留许可或签证(适用于在佛第三国公民);
5、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6、不同类别签证的相关支持性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
(一)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
(二)必要时,领事官员根据情况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三)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三、办证时限和取证要求
(一)受理申请时间:每周二、周五 上午 9:30-11:30;节假日除外。如有紧急办证需求,请致电 +238 2623028/2624629。
(二)一般需要4个工作日。因补充材料、核查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办证时间有可能延长。
(三)取证及缴费:来馆取证时注意携带红色取证单和佛得角Vinti4银行卡,使用银行卡缴费后取证。
四、收费标准
证件种类 | 费用 | 加急费 | 特急费 | |
佛得角公民签证 | 一次入境 | 5000 | 2500 | 3700 |
两次入境 | 7500 | |||
半年多次入境 | 10000 | |||
一年多次入境 | 15000 | |||
非驻在国公民签证 | 一次 | 2500 | ||
二次 | 3800 | |||
半年多次 | 5000 | |||
一年多次 | 7500 | |||
注:根据对等原则,个别非驻在国公民申请中国签证的收费标准可能有所不同,请以使馆解释为准。 |
咨询电话:+238 2623028/2624629 (工作日上午08:00-12:30,下午15:00-17:30);咨询邮箱:praia@csm.mfa.gov.cn。